非奇游戏儿童隐私保护指引

 

更新日期:2025年10月16日

生效日期:2025年10月16日

杭州非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非奇游戏”“我们”,注册地为杭州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A座4楼407室,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联系邮箱为:support.cn@feelingtouch.com)深知儿童(指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下同)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在《非奇游戏隐私保护指引》基础上,通过《非奇游戏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说明我们在收集、使用、共享、存储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对应的处理规则等相关事宜。

 

特别说明:

本指引对儿童个人信息需要加强保护的部分作出增强说明和指引,适用于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使用、储存、分享、转让和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在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方面,本指引与《非奇游戏隐私保护指引》正文存在不一致的,本指引优先适用,如本指引中未提及的,则以《非奇游戏隐私保护指引》为准。

 

在使用我们的各项产品和服务前,请儿童、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指引,特别是以粗体/红色标识的条款应重点阅读,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全部条款后再开始使用。

 

若您是监护人,请帮助我们保护您孩子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要求他们在您的监护下共同阅读并接受本指引,且应在您的同意和指导下使用非奇游戏服务、提交个人信息。若您不同意本指引的内容,将可能导致非奇游戏服务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服务效果,您应要求您的孩子立即停止访问/使用非奇游戏服务。您点击同意本指引,或者您的孩子使用/继续使用非奇游戏服务、提交个人信息,都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指引(包括更新版本)收集、使用、储存、分享、转让和披露您孩子的个人信息。

 

若您是儿童,请通知您的监护人共同阅读本指引,并在您使用非奇游戏服务、提交个人信息之前,寻求您的监护人的同意和指导。您点击同意本指引,或者您使用/继续使用非奇游戏服务、提交个人信息,都表示您已获得您的监护人的许可,您的监护人均同意我们按照本指引(包括更新版本)收集、使用、储存、分享、转让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请注意,我们可能适时对本指引进行修改与更新,新的政策将会及时更新,请您随时关注我们的官网,以确保对本指引的最新版本始终保持了解。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同意受经修订的政策约束。

 

在阅读完本指引后,如对本指引或与本指引相关的事宜有任何问题,可通过本指引“如何联系我们”章节所列的反馈渠道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做出解答。

 

目录

一、我们可能收集的儿童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三、我们可能分享、转让或披露的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形

四、我们如何储存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五、儿童及监护人的权利

六、通知与变更

七、如何联系我们

八、如何联系我们

八、法律适用及管辖

 

一、我们可能收集的儿童个人信息

(一)我们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与责任,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在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后收集儿童个人信息:

1、在部分单项服务中,我们可能会要求用户填写个人生日信息或根据用户填写的身份信息,识别该用户是否为儿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获得监护人同意之后才允许儿童继续使用相关非奇游戏服务。

2、当我们识别出用户为儿童时,我们可能会收集监护人的联系方式(例如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并联系监护人以验证其与儿童的监护关系。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的权益,我们还可能向监护人收集更多信息(例如监护人姓名、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以便进一步验证监护人与儿童的监护关系。

3、在儿童使用非奇游戏服务过程中,我们可能还会收集其他儿童个人信息,具体请查阅《非奇游戏隐私保护指引》第一条“我们可能收集的信息”及第七条“未成年人保护”进行详细了解。如我们需要超出上述范围收集儿童个人信息,我们将再次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中收集儿童的信息无需征得儿童和/或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2)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3)出于维护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监护人本人同意的;

(4)所收集的信息是儿童或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5)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6)根据监护人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7)用于维护非奇游戏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非奇游戏服务的故障;

(8)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留存处理信息且无法识别所留存处理的信息属于儿童个人信息的;

(9)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儿童个人敏感信息的提示

请注意,儿童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由儿童或监护人提供或我们收集的儿童信息中,可能包含儿童的敏感个人信息,例如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银行账号、通信记录和内容、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请监护人和儿童谨慎并留意儿童敏感个人信息,监护人或者儿童点击同意本指引,或者儿童使用/继续使用非奇游戏服务、提交个人信息的,表示监护人同意我们按本指引所述的目的和方式来处理儿童敏感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您的约定,按照本指引及《非奇游戏隐私保护指引》所述使用收集的信息,以向儿童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1、我们会根据本指引的约定并为实现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功能对所收集的儿童个人信息进行使用。

2、在收集儿童的个人信息后,我们将通过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去标识化处理的信息将无法识别主体。请监护人及儿童了解并同意,在此情况下我们有权使用已经去标识化的信息;并在不透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我们有权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予以商业化的利用。

3、请注意,儿童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除非删除或通过系统设置拒绝我们收集,否则将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期间持续授权我们使用。

4、我们会对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可能会与公众或第三方共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但这些统计信息不包含儿童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5、当我们展示儿童的个人信息时,我们会采用包括内容替换、匿名处理方式对儿童的信息进行脱敏,以保护儿童的信息安全。

6、当我们要将儿童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指引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时,或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我们将在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前,再次向监护人告知并征得同意。

 

三、我们可能分享、转让或披露的儿童个人信息

(一)分享

1、一般情况,未经监护人同意,我们不会与非奇游戏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分享儿童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监护人明确的同意或授权;

(2)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所必需的情况下进行提供;

(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维护非奇科技、非奇科技的关联方或合作伙伴、儿童或其他玩家或社会公众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而有必要提供;

(4) 只有共享儿童的个人信息,才能实现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的核心功能或提供儿童需要的服务;

(5)应监护人需求为儿童处理儿童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

(6)符合与监护人、儿童签署的相关协议(包括在线签署的电子协议以及相应的平台规则)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所提供;

(7)基于学术研究而使用;

(8)基于符合法律法规的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

2、我们可能会将儿童的个人信息与我们的关联方共享。但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儿童个人信息,且受本指引及《非奇游戏隐私保护指引》中所声明目的的约束。我们的关联方如要改变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3、我们可能会向合作伙伴等第三方共享儿童的订单信息、账户信息、设备信息以及位置信息,以保障为儿童提供的服务顺利完成,详情可参见《非奇游戏接入第三方SDK目录》。但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儿童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儿童个人信息。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儿童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例如,我们聘请来提供第三方数据统计和分析服务的公司可能需要采集和访问儿童个人数据以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公司必须遵守我们的数据隐私和安全要求。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儿童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儿童个人信息。

对我们与之共享儿童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说明、本指引、《非奇游戏隐私保护指引》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儿童个人信息。

4、履行我们在本指引及《非奇游戏隐私保护指引》或我们与监护人、儿童达成的其他协议中的义务和行使我们的权利。

5、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了遵守法律、维护我们及我们的关联方或合作伙伴、儿童、监护人或其他非奇游戏用户或社会公众利益、财产或安全免遭损害,比如为防止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我们可能与其他公司和组织交换信息。不过,这并不包括违反本指引中所作的承诺而为获利目的出售、出租、共享或以其他方式披露的信息。

6、应儿童合法需求或经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7、应监护人合法要求;

8、基于符合法律法规的社会公共利益而提供。

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儿童个人信息。对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进行安全评估,并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说明、本指引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信息。

(二)转让

我们不会将儿童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监护人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儿童的个人信息;

2、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儿童个人信息转让,我们将通过通知、公告或其他方式另行告知监护人相关情形,按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标准继续保护或要求新的管理者按照本指引继续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

目 (三)公开披露

请注意我们不会披露孩子的个人信息,除以下情况,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才会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1、根据儿童或监护人的需求,在监护人同意的披露方式下披露其所指定的信息;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儿童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依据所要求的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披露儿童的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我们会要求接收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我们坚信,对于要求我们提供的信息,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透明。我们对所有的请求都进行了慎重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且仅限于执法部门因特定调查目的且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

(四)分享、转让、披露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情形:

以下情形中,分享、转让、披露儿童的信息无需事先征得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司法或行政执法有关的;

4、出于维护儿童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监护人同意的;

5、儿童或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披露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监护人通知并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四、我们如何储存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一)儿童个人信息的储存

我们仅在本指引所述目的所必需期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时限内储存儿童个人信息。如我们终止服务或运营,我们将及时停止继续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活动,同时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前向监护人通知,并在终止服务或运营后对儿童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

1、技术措施

我们会采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建立合理的制度规范、安全技术来防止儿童的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修改,避免数据的损坏或丢失。

2、制度措施

我们对工作人员实行最小授权原则,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控制儿童个人信息知悉范围;工作人员访问儿童个人信息的,须经过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审批,记录访问情况,并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复制、下载儿童个人信息。

(三)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

如我们发现儿童个人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泄露、毁损、丢失的,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通知、公告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监护人和儿童。

请您知悉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风险防范的局限,即便我们已经尽量加强安全措施,也无法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监护人需要了解,儿童接入非奇游戏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情况而发生问题。

请监护人和儿童务必妥善保管好非奇通行证账号、密码及其他身份信息。儿童在使用非奇游戏服务时,我们会通过账号、密码及其他身份信息来识别其身份。一旦监护人和儿童泄露了前述信息,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对自身产生不利影响。如监护人和儿童发现账号、密码及/或其他身份信息可能或已经泄露时,请立即通过非奇游戏官网公布的客服QQ:2881491862或邮箱support.cn@feelingtouch.com联系非奇游戏客服,以便我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五、我们如何管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一)访问、复制儿童个人信息

监护人和儿童可以通过拨打客服邮箱:support.cn@feelingtouch.com联系我们查看或复制其在使用非奇游戏服务中提供或产生的儿童个人信息,例如个人信息资料、部分使用记录、发布内容。

(二)修改、补正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鼓励监护人和儿童更新、修改和补正儿童个人信息以使其更准确有效。监护人和儿童发现我们收集、使用和处理的儿童个人信息有错误的,可以通过邮箱support.cn@feelingtouch.com联系我们更正。我们会在完成身份验证和核实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

(三)删除儿童个人信息

根据儿童选择非奇游戏服务的具体情况,监护人和儿童可以在使用非奇游戏服务中通过应用内左上角角色信息界面——客服或邮箱support.cn@feelingtouch.com联系我们删除儿童个人信息,我们会在15个自然日内处理。在以下情形下,监护人和儿童可以直接向我们提出删除儿童个人信息的请求,我们会在完成身份验证和核实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删除,包括:

1、我们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与监护人和儿童的约定收集、储存、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

2、超出目的范围或者必要期限收集、储存、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

3、监护人撤回同意的;

4、监护人或儿童通过注销等方式终止使用非奇游戏服务的。

但请注意,若监护人和儿童自行删除或请求我们删除特定的儿童个人信息,可能导致无法继续使用全部或部分非奇游戏服务。

(四)注销账号

在符合非奇游戏单项服务的服务协议约定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也提供注册账号的注销,监护人和儿童可以通过应用内设置界面(或头像)——客服,根据指引完成账号注销,也可联系客服QQ:2881491862或邮箱support.cn@feelingtouch.com联系我们,我们会在15个自然日内协助您注销账号。注销账号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五)改变授权同意的范围

监护人和儿童总是可以选择是否披露信息。有些信息是使用非奇游戏服务所必需的,但大多数其他信息的提供是自行决定的。监护人和儿童可以通过删除信息、关闭设备功能等方式改变其授权我们继续收集信息的范围或撤回其授权。

当监护人和儿童撤回授权后,我们无法继续提供撤回授权所对应的服务,也不再处理相应的信息。但撤回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监护人和儿童的授权而开展的信息处理。

(六)联系与咨询

在查询、复制、更正、删除前述信息或申请注销账号时,我们可能会要求监护人和/或儿童进行身份验证,以保障信息安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当监护人和儿童更正、删除儿童个人信息或申请注销账号时,我们可能不会立即从备份系统中更正或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更正或删除这些信息。如您需要,您可以通过客服QQ:2881491862或邮箱support.cn@feelingtouch.com联系非奇游戏客服。我们会在合理的期限内答复您的请求。

同时请您理解,由于技术所限、法律或监管要求,如果我们有合理依据认为这些请求存在欺骗性、无法实行或损害他人隐私权,我们则会拒绝处理请求。

 

六、通知与变更

为了给您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我们可能会适时对本指引进行修订。当本指引的条款发生变更时,我们将在新的指引生效前以公告、通知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向您提示。请监护人仔细阅读变更后的指引,监护人如果不同意该等变更,应要求儿童停止使用非奇游戏服务;如儿童仍然继续使用非奇游戏服务的,即表示监护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指引的约束。

该等第三方社交媒体或其他服务由相关的第三方负责运营。您使用该等第三方的社交媒体服务或其他服务(包括您向该等第三方提供的任何信息),须受第三方自己的服务条款及信息保护声明(而非本政策)约束,您需要仔细阅读其条款。本政策仅适用于我们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并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或第三方的信息使用规则。如您发现这些第三方社交媒体或其他服务存在风险时,建议您终止相关操作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七、如何联系我们

如您有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或您对本指引的隐私措施、儿童个人信息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您可通过我们开通的涉未成年人相关专用邮箱childsupport.@feelingtouch.com发送邮件与我们联系,或写信寄送至以下地址:杭州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A座4楼407室 非奇游戏-法务(收);联系电话:0571-88903919;邮编:311006。

我们将尽快审阅所涉问题,并在验证身份后及时处理,最长在不超过15个自然日或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此外,您理解并知悉,在与儿童个人信息有关的如下情形下,我们可能无法回复您的请求: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和审判等有关的;

4)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6)涉及商业秘密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法律适用及管辖

本指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双方就本指引发生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指引的内容、执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交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管辖并处理。

 

杭州非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